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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蔬菜加工厂房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蔬菜加工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蔬菜加工厂房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209.47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0月24日,竣工日期:2023年1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皋建发【2022】83号文件规定,暂停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和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6个月的投标资格(2022年10月30日止),因此上述两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8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0 月 18 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南通市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邮    编:2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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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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