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苏家屯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招标公告

苏家屯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苏家屯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9 至 2022-10-10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睿

   (苏家屯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1-00184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级实施、乡镇街道网格化落实,按照“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推动实施分类整治,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沈阳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对全区自建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鉴定工作,推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负责全区行政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具体包含:负责前期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各乡镇街道对接;负责自建房现场补充调查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约97540栋待排查房屋;负责整理形成省、市要求的簿册成果、台账,同步更新自建房安全排查系统;负责配合项目验收。
2.  安全等级鉴定工作
负责全区行政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安全鉴定。
具体包含:根据照片、街景影像等复核普查标段成果质量;负责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打印装档;负责配合项目验收。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并按照相关评估鉴定规范对提交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
2.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验收,需符合国家、辽宁省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
五、成果要求
成果清单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格式
份数
1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1
自建房安全排查系统录入信息录入
电子
1
1.2
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
电子/纸质
1
1.3
现场房屋照片(不少于1-10张)
电子(.jpg)
1
2
安全等级鉴定工作
2.1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电子/纸质
1
2.2
农村房屋鉴定结果清单(以社区为单位)
电子(.xls)
1
2.3
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平台信息录入
电子
1
3
技术文档
 
 
3.1
工作实施方案
电子(.doc)
1
3.2
工作技术总结
电子(.doc)
1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信息录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履约地点:沈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完成全部自建房信息录入后,11月30日前,支付合同额的30%;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
4.★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达
5.★安全与保密要求:
工作中涉及到的涉密和敏感图文资料、电子数据,项目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6.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错时开工以及为完成项目而增加人员情况等一切风险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予其它补偿费用。
7.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信息录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设工程可靠性鉴定)和具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房产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7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ysygc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