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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智能节点井(试点)项目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雨花台区智能节点井(试点)项目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雨花台区智能节点井(试点)项目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FHZB2022-015(01)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智能节点井(试点)项目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雨花台区智能节点井(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清单及初步设计文本。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须在同一张协议书上联合签署);(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其中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用信息: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①行政主管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100元/份
凭以下材料前来报名:
1、投标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下午14:3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关于前述六条条款,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怡康街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jsfh2019@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雨花台区智能节点井(试点)项目初步设计-修改0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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