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水务局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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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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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RSMYC-2022FW021(招标文件编号:RSMYC-2022FW021)
二、项目名称:灵丘县唐城河城乡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锦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33号6幢4层0415号
中标(成交)金额:81.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中标(成交)金额:4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宏图,李亚娜,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依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第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2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丘县水务局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 平城区温莎公馆10号楼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灵丘县唐城河城乡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锦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33号6幢4层0415号
中标(成交)金额:81.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中标(成交)金额:4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山西锦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包一: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必要的调研、评审论证、编制、后期跟踪服务等直至提交县政府审议通过 |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为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工程,因此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在泉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主管该泉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对泉域水环境影响的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包二: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必要的调研、评审论证、编制、后期跟踪服务等直至提交县政府审议通过。 | 本工程水资源论证的招标需求包括: (1)论证分析本工程供水水源选择的合理性; (2)评价分析本工程取用水的合理性,在节水潜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本工程的合理取水量; (3)评价分析本工程供水水源水量、水质的可靠性和取水可行性; (4)评价分析本工程建成后,运行过程中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及水环境和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5)提出本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监测及管理意见; (6)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的要求,编制完成《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工程新建净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 | 1、按任务书要求编制;2、按有关意见修改完善;3、能够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宏图,李亚娜,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依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第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2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丘县水务局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 平城区温莎公馆10号楼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