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司法局鹤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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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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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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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鹤壁市司法局鹤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2-77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司法局鹤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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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准和要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 1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或符合社保资金其他相关政策的投标人,由投标人出具情况说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并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 4、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为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司法局 | |||||||||||
地址:鹤壁市第三综合楼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浦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鹤壁市高铁东站新世纪公寓A座7楼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