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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9-09 至 2022-09-19
撰写单位: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1500-005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二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中内容发生变化,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其它内容无变化。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6日 17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一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影响,开标室不对外开放,建议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
地  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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