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文化馆(区体育中心)装修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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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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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长乐区文化馆(区体育中心)装修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473501821804230013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根据榕建筑【2018】45号文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投标人无需提供,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长乐区文化馆(区体育中心)装修工程(招标编号:E473501821804230013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市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文化馆(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5月18日
答疑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473501821804230013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根据榕建筑【2018】45号文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投标人无需提供,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长乐区文化馆(区体育中心)装修工程(招标编号:E473501821804230013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市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文化馆(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