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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9-02 至 2022-09-08
撰写单位: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500-014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2年9月19日 上午9:00时”。
2、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了保证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请来访人员进入中心交易场所按照以下防疫要求执行:
受疫情影响,外省、外市所属的投标单位等来本溪的投标企业,投标单位必须临时授权本溪当地人员或代理公司代理开标,临时授权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员工,临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为临时授权代理人,临时授权代理人的大数据行程码为绿色及辽事通健康码(辽事通健康码必须显示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为绿色】和身份证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到开标地点进行开标。
进场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则:
1)、扫描溪安码、出示行程卡、提供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正确佩戴口罩、自觉遵守中心各项防控要求。
2)、投标人选派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场所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4日 12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最新疫情防疫等有关规定为实时动态更新,请各投标供应商每日查看更正公告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民政局本级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街新馨家园4号书香名邸旁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389820333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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