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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2年新校区公务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LTZB-谈判-2022011(招标文件编号:LTZB-谈判-2022011)
二、项目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2年新校区公务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亨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和平乡徐东新村兆丰B栋1层1-26房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亨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2年新校区公务电梯维保      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54部普通客梯,1部扶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对其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制订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记录表,并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和故障记录;
2)年度至少进行 1 次自行检查,并向采购人出具自行检查报告;
3)建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自行检查记录档案,档案以季度为单位交采购人保存;
4)提供更换的电梯零部件应当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安全部件具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5)不得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
6)严禁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7)协助采购人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定期检验;
8)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2)成交供应商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排除;暂时难以排除的,应当将解决方案书面通知采购人;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停止使用电梯,并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全包”要求:需要“全包”维保的电梯共55部按照行业规范,“全包”电梯除维修用电和运行用电由采购方负责,电梯主体所有部分的各类维修和年审及配件更换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事故责任和全部费用。
(2)成交供应商至少每15天内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工作,重大节假日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对电梯做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每次维护保养须有相关记录,对维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方式、维保的效果须有双方责任人签字并留存。
(3)若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维修人员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故障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若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应急救援措施,在10分钟内将被困人员放出,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若电梯出现重大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尽快安排人员、物料进行抢修,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电梯因保养过失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全部费用(人为原因除外)。
(5)电梯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6)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方承诺免费赠送一个月的维保,赠送的一个月维保期间发生的维修配件费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其他服务与正式合同期内相同。
(7)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安全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8)维保期间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9)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
(10)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2个月      (1)“全包”要求:需要“全包”维保的电梯共55部按照行业规范,“全包”电梯除维修用电和运行用电由采购方负责,电梯主体所有部分的各类维修和年审及配件更换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事故责任和全部费用。
(2)成交供应商至少每15天内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工作,重大节假日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对电梯做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每次维护保养须有相关记录,对维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方式、维保的效果须有双方责任人签字并留存。
(3)若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维修人员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故障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若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应急救援措施,在10分钟内将被困人员放出,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若电梯出现重大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尽快安排人员、物料进行抢修,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电梯因保养过失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全部费用(人为原因除外)。
(5)电梯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6)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方承诺免费赠送一个月的维保,赠送的一个月维保期间发生的维修配件费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其他服务与正式合同期内相同。
(7)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安全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8)维保期间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9)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
(10)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燕、张汉高、费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成交价格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按服务类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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