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浚县白寺电商快递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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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浚县白寺电商快递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LHSG-2022-003 河南利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壁兴浚致远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鹤壁浚县白寺电商快递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进行招标,按照法定程序,于2022年10月14日8时20分,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远程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段:
监理标段:
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无 公示期:2022年10月15日 —— 2022年10月17日 发布公示的媒介: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 标 人:鹤壁兴浚致远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鹤壁市浚县卫溪街道新华路与金城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河南利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风杰 电 话:17634351118 地 址:鹤壁市浚县卫溪街道新华路北端西侧阳光商务楼601室 监督单位: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孙丰收 电 话:0392-6639662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电 话:0392-66396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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