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HBFX-202210QG-011001001)招标公告

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HBFX-202210QG-011001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HBFX-202210QG-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210QG-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野人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野人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
建设规模:1、铺设PVC DN600排污管道0.53公里;2、新建旅游厕所4座,新增12个垃圾收集箱,新建1座垃圾收集站;3、拆除矿物和柒中两个片区街面畜棚;新建登山绿道4公里;新建农田绿道0.5公里;209国道东西两个入口处设置村标、综合介绍牌、景点介绍牌、交通导向牌、路灯景观灯等基础设施;户院路硬化14.4公里;路面黑化4.7公里;新建停车场及附属基础配套设施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野人谷镇西蒿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初步设计方案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 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 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按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 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4
合同估算价:2809.01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应同时具备依法取得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自 2019年10月10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①工程概算投资额达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②单项合同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并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审核备案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 ③单项合同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并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审核备案的类似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设计单位可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类似业绩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房屋改造类或供排水管网工程相关业绩)。(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鄂财采发[2022] 5 号文件中《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野人谷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野人谷镇桥上村二组
地址:
房县红塔镇七河村恒信汽车城7楼
邮编:
4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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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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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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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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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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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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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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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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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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