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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T2022--ND-G005
项目名称: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性质
新建。
(三)项目所属行业
一级行业:水利建设;二级行业:灌溉。
(四)项目实施机构
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五)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梅江灌区位于宁都县全域,宁都县梅江干流两岸,以29座 大中小(1)型水库、22座水陂、17座提水工程、1座连通工程为骨干水源,其它众多小(2)型水库、山塘、小水陂等辅助水源,涉及宁都县24个乡镇中除了最北端的肖田乡和东南角的田埠乡以外的其他所有22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为58.0万亩。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骨干工程,骨干工程由水源工程、渠(管)道工程、提水工程、连通工程、排水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其中水源工程22座,包括引水工程7座(维修加固陂坝6座、重建陂坝1座)、提水工程14座(重建泵站2座、新建泵站12座)、新建连通工程1条。建设骨干输配水渠系66条,建设总长336.60公里;包括已建渠道维修衬砌32.59公里,重建129.19公里,新建174.82公里。骨干排水渠11条,总长46.48公里,均为清淤疏浚。灌区新建、改建、加固各类渠系建筑物1188座,其中渡槽54座,倒虹吸5座,隧洞22座,箱(暗)涵588座,各类水闸247座,排洪槽100座,跌水2座,溢流堰2座,农桥168座。另外配套建设实现骨干工程以上全面覆盖的信息化工程。(具体内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2)项目建设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骨干工程A包、B包及新建田间工程C包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
(3)项目运维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骨干工程B包的直接运营及维 护、新建骨干工程 A包及已建骨干工程(不包括水库工程)农业灌溉设施、新建田间工程C包的委托运营及维护等。项目公司依法对梅江灌区范围内骨干工程包括骨干水源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以及骨干排水工程进行运营维护,根据相关规范及项目绩效考核要求对项目水陂、泵站、干支渠(管道)及渠系建筑物进行养护、维修,清淤等;对田间工程灌溉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清淤并提供灌溉供水及原水供应服务。
(七)项目产出说明
(1)工程产出梅江灌区工程以保障灌区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安全为主要目标,主要建设内容为骨干工程,分为骨干水源工程(水陂、泵站及连通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以及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水源工程拟建22座(条),包括:水陂工程7座,其中维修加固6座、重建1座;泵站工程14座,其中重建2座、新建12座;连通工程1条,为本次新建;建设骨干输配水工程66条,本次建设长336.60km(已建渠道衬砌32.59km、重建129.19km、本次新建174.82km)。拟建骨干排水工程11条,总长46.48km,均为已有排水工程清淤疏浚。灌区新建、改建、加固各类渠系建筑物1188座,其中渡槽54座,倒虹吸5座,隧洞22座,箱(暗)涵588座,各类水闸247座,排洪槽100座,跌水2座,溢流堰2座,农桥168座。另外配套建设实现骨干工程以上全面覆盖的信息化工程。(具体内容以经批复的设计文件为准)本项目工程产出如下表所示。
表3-8 项目工程产出
序号
年度(年)
产出物
计量单位
数量
1
2025
水陂工程

7
2
2025
泵站工程

14
3
2025
连通工程
km
4.45
4
2025
输配水工程
km
336.60
5
2025
骨干排水工程
km
46.48

 
(2)设计保证率
本项目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水保证率取95%,农村生活供水保证率取95%,梅江灌区农业灌溉保证率取85%。
排水标准
(3)排水标准
灌区排水工程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暴雨历时为24h暴雨,水田3d降雨3d排至耐淹水深,水浇地24h降雨24h排除。
(4)洪水标准
引水枢纽工程洪水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挡水建筑物低于15.0m,且上下游水位差小于10.0m时,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按照平原、滨海区标准确定。水陂为4、5级建筑物,流量较小,取大坝4、5级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下限。水陂建筑物防洪标准见下表所示。
表3-9水陂永久建筑物防洪标准
项目
引水枢纽
工程名称
所在灌片
所在
河流
设计洪水标准(年一遇)
主要建筑物(坝、进水闸、冲砂闸等)
次要建筑物(挡墙等)
1
蔡江村水陂
黄陂灌片
黄陂河
10
20
10
20
2
仙人陂
黄陂灌片
黄陂河
10
20
10
20
3
湖田迳陂
黄陂灌片
高田河
10
20
10
20
4
瑶前背水陂
会同灌片
会同河
10
20
10
20
5
马田水陂
会同灌片
会同河
10
20
10
20
6
老埠水陂
青塘灌片
青塘河
10
20
10
20
7
莲子陂
青塘灌片
青塘河
10
50
10
20

 
渠道(管道)工程洪水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排水、灌溉和供水工程中渠(沟)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可不设校核洪水标准,渠系建筑物则需要设定校核洪水标准,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确定。
团结总干渠及东西干渠(管)及附属建筑物按照3级建筑物设计,流量较小,防洪标准取低线,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渠系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
其他渠(管)道及渠系建筑物流量均较小,属于标准的下限,所以洪水标准也取下限:5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渠(管)系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连通工程洪水标准
红星蛇皮坑连通工程渠道为5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渠系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提水工程洪水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灌溉和供水工程中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确定,具体见表所示。
表3-10 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成果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装机
容量
主要建筑物
级别
次要建筑物
级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设计洪水标准
校核洪水标准
校核洪水标准
校核洪水标准
1
刘家坊泵站
0.15
4
5
20
50
10
20
2
仙人陂泵站
0.11
4
5
20
50
10
20
3
溪口泵站
西口
4
4
5
20
50
10
20
东口
4
4
5
20
50
10
20
4
竹元头泵站
0.09
4
5
20
50
10
20
5
谢源泵站
0.33
3
4
30
100
20
50
6
下横泵站
0.33
4
5
20
50
10
20
7
文胜
泵站
右岸
0.18
4
5
20
50
10
20
左岸
0.04
4
5
20
50
10
20
8
南挡
泵站
右岸
1.50
4
5
20
50
10
20
左岸
0.48
4
5
20
50
10
20
9
花园泵站
0.32
3
4
30
100
20
50
10
琴江泵站
0.33
4
5
20
50
10
20
11
高坑泵站
0.32
4
5
20
50
10
20
12
龙湾泵站
0.48
4
5
20
50
10
20
13
莲子陂泵站
1.60
4
5
20
50
10
20
14
新亭子泵站
0.32
4
5
20
50
10
20

 
备注: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包含泵房、进出水管、管理房及挡土墙等。其中泵房、进出水管为主要建筑物,其他均为次要建筑物。
(5)社会效益产出通过梅江灌区工程的建设,将改造提升水利工程基础设施,构建完善而优化的研究范围水资源配置网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供水保证率,实现水田灌溉年均供水量0.84 亿m³,改善及新增灌溉面积19.10 万亩,2035 年农作物产量可增产0.28亿斤,粮食总产量达到5.14 亿斤,占宁都县粮食生产任务的64%,为保障宁都县完成8.06 亿斤的粮食生产任务打下工程基础,促进宁都县优质高产双季稻生产基地建设和优质稻及水稻制种产业的推广,进一步擦亮“赣南粮仓”这块金字招牌。
根据《宁都县农业特色产业规划(2020-2025 年)》,到2025 年底,全县脐橙种植面积将扩大至30 万亩,设施蔬菜基地面积扩大至10 万亩。其中梅江灌区范围内的经济作物将增加1.48 万亩,届时梅江灌区经济作物面积达到28.58 万亩。梅江灌区工程建设后,将有效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至0.76,平均供给经济作物灌溉水量7340 万m³,破除制约当地农业发展的瓶颈,2035 年可实现年均农业经济增益4.43亿元,农民人均增收1912 元,为区域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实现宁都县乡村战略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对推动苏区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梅江灌区工程的建设,将实现灌区工程城乡供水覆盖1 个城区、17 个乡镇及185个行政村共78.98 万人(约占宁都县2035 年预测总人口的85%);其中宁都县城自来水厂可实现集中供水6949 万m³(水源口),覆盖1 个城区、4 个乡镇和39 个行政村。不仅仅是宁都县城、洛口镇、东山坝镇、石上镇、梅江镇、竹笮乡、会同乡、田头镇这些邻近梅江两岸的乡镇可直接置换主水源为水源可靠、水质优良的团结水库水;供水距离相对较远的东韶乡、钓峰乡、安福乡、会同乡、湛田乡和黄石镇,也将摆脱目前的供水风险以及城乡经济发展用水的问题,为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城乡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工程实施后,通过修建完善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及对现有灌区进行整合、续建配套和改造,可新增、恢复及改善灌溉面积约36万亩,可充分发挥现有水源的作用与效益,提高农业灌溉供水保障程度和增加灌溉面积。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对灌区内河湖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灌区生态化转型,实现灌区农业现代化,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苏区振兴创造条件。
(八)项目前期进展
(1)宁都县人民政府已授权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作为本PPP项目的实施机构;
(2)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已完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为以赣发改农经〔2022〕210号文对本项目可研进行了批复;
(3)本项目已录入财政部PPP中心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储备清单。
二、项目建设背景
宁都县水利基础设施基本建于上世纪70年代,加上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山区地形条件影响,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0%左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低、灌溉条件差、村镇供水保证率低、工程管理方式落后,一直是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突出短板。宁都县经济相对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仍旧不高,现有基础设施难以支撑国家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多年来,改善生活生产条件一直是苏区百姓心中最迫切的渴盼,受到国家领导、有关部委、江西省各级领导的特别关注。
2019年12月30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推进会提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抢抓新机遇,谋划新作为,纵深推进新时代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努力打造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2020年7月10日,江西省副省长、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向时任水利部副部长、现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的叶建春提出谋划大型灌区,为苏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想法,得到叶建春的高度赞同和大力支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也明确提出,要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大型灌区工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宁都县委、县政府下决心谋划,拟实施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完善区域内水资源配置体系及对现有灌区进行整合、续建配套和改造,充分发挥现有水源的作用与效益,提高农业灌溉供水保障程度和增加灌溉面积,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以“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命脉在水利,出路在科技,动力在政策”的指导精神,围绕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宁都县委、县政府下定决心积极谋划,力争早日将梅江灌区建设为“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的南方山区现代化灌区建设的示范区。
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强力支持下,宁都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下,梅江灌区工程已初步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目前,赣州市梅江流域规划修编、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规划均已批复。
三、项目合作期
(一)合作期限:30年
(二)建设期:3年
(三)运营期:27年
四、项目投融资结构
骨干工程总投资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2 万元,其中资本金为351872.14万元,债务性资金18398.68万元。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和PPP项目公司筹资两部分,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48150.28 万元(新建骨干工程A包),为政府直接投资补助,不纳入PPP项目投资范围,其余资金122120.54 万元通过PPP模式筹措(新建骨干工程B包),其中资本金103721.86 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 10% ,出资约10372.19 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 90% ,出资约93349.67 万元),债务性资金18398.68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新建田间工程C包静态投资67545.00万元,由政府方另行委托实施,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五、股权结构
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由指定的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政府出资方代表持股10%,货币出资1000.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持股90%,货币出资9000.00万元。
六、股东分红
本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后,项目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弥补亏损并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再向股东分配利润。其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项目公司的中标社会资本方享有,政府方出资代表在本项目中占股不参与分红。
七、其他说明:本章“项目采购需求”未明确事项详见《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修正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3年,运营期27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且合格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至 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jxsggzy.cn/web/
方式:http://jxsggzy.cn/web/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梅江灌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4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中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三环南路安置小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珑
电 话:  1376770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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