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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食堂经营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2000191
二、项目名称:食堂经营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通发众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曙光国际大厦1421、1423层 1,4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通发众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住宿和餐饮服务 住宿和餐饮服务 1、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运营服务内容为: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单位在职员工餐饮服务;供应商负责保证每日菜品轮转率和菜品质量;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清洁卫生等管理;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气费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及厨房的设备设施供供应商管理使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的食堂环境设施进行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经营期间,供应商负责餐具、厨具、座椅等厨房设备的添置和维修、厨房设备基础性保养等工作。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流程以减少各类成本支出,有责任和义务为采购人节约水电气和物资、耗材,并爱护采购人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走食堂财物。如因供应商员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给予扣款。 5、供应商员工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最低标准。 6、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员工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 7、供应商认真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杜绝带病上岗,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履约期间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符合规定方可上岗工作。体检合格的方能上岗。证件及体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8、服务期内,供应商服务人员构成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方案优化并实施。同时供应商为其聘用的服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并支付一切费用,供应商聘用的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职能部门有权对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等提出意见与管理措施。如供应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更换服务人员、给予扣款、直至解除合同。 10、供应商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必须与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务用工关系,认真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员工的合法利益。供应商配置的员工必须报采购人进行备案。供应商不得违规使用不具备法定劳动年龄人员。 1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卫生。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就餐人员疾病、中毒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等所有法律责任。 12、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供应商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预案,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记录完整准确,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因供应商及员工原因在采购人区域内造成火灾等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给予扣款,要求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1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可行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应处置预案;停水、停电、停气等应急案;提供食品留样制度等。 14、每日早餐就餐人数约20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25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30人。 15、早餐品种包括稀饭、馒头、抄手、米线、汤圆、包子、豆浆、油条、面包、糕点、鸡蛋、咸鸭蛋、面条等进行适时更换,并每日提供早餐牛奶。面条每天以臊子面为主,牛肉、排骨、鸡杂、肥肠等穿插单配为辅。 16、午餐至少三荤三素一汤,并提供餐后水果。小炒及其他定餐不高于市场价;价格调整须参照其他政府机构食堂价格并征询机关意见后执行。 17、晚餐至少二荤二素一汤。小炒及其他定餐不高于市场价;价格调整须参照其他政府机构食堂价格并征询机关意见后执行。 18、供餐时间:早餐7:00-8:50、午餐11:45-12:50、加班晚餐5:30—6:30,如需更改供餐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各种临时用餐等采购人须提前1小时通知供应商现场负责人。 1、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运营服务内容为: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单位在职员工餐饮服务;供应商负责保证每日菜品轮转率和菜品质量;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清洁卫生等管理;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气费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及厨房的设备设施供供应商管理使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的食堂环境设施进行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经营期间,供应商负责餐具、厨具、座椅等厨房设备的添置和维修、厨房设备基础性保养等工作。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流程以减少各类成本支出,有责任和义务为采购人节约水电气和物资、耗材,并爱护采购人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走食堂财物。如因供应商员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给予扣款。 5、供应商员工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最低标准。 6、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员工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 7、供应商认真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杜绝带病上岗,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履约期间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符合规定方可上岗工作。体检合格的方能上岗。证件及体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8、服务期内,供应商服务人员构成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方案优化并实施。同时供应商为其聘用的服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并支付一切费用,供应商聘用的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职能部门有权对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等提出意见与管理措施。如供应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更换服务人员、给予扣款、直至解除合同。 10、供应商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必须与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务用工关系,认真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员工的合法利益。供应商配置的员工必须报采购人进行备案。供应商不得违规使用不具备法定劳动年龄人员。 1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卫生。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就餐人员疾病、中毒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等所有法律责任。 12、供应商须对食堂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供应商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预案,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记录完整准确,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因供应商及员工原因在采购人区域内造成火灾等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给予扣款,要求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1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可行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应处置预案;停水、停电、停气等应急案;提供食品留样制度等。 14、每日早餐就餐人数约20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25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30人。 15、早餐品种包括稀饭、馒头、抄手、米线、汤圆、包子、豆浆、油条、面包、糕点、鸡蛋、咸鸭蛋、面条等进行适时更换,并每日提供早餐牛奶。面条每天以臊子面为主,牛肉、排骨、鸡杂、肥肠等穿插单配为辅。 16、午餐至少三荤三素一汤,并提供餐后水果。小炒及其他定餐不高于市场价;价格调整须参照其他政府机构食堂价格并征询机关意见后执行。 17、晚餐至少二荤二素一汤。小炒及其他定餐不高于市场价;价格调整须参照其他政府机构食堂价格并征询机关意见后执行。 18、供餐时间:早餐7:00-8:50、午餐11:45-12:50、加班晚餐5:30—6:30,如需更改供餐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各种临时用餐等采购人须提前1小时通知供应商现场负责人。 至合同签订时间起365日 14、每日早餐就餐人数约20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25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30人。 15、早餐品种包括稀饭、馒头、抄手、米线、汤圆、包子、豆浆、油条、面包、糕点、鸡蛋、咸鸭蛋、面条等进行适时更换,并每日提供早餐牛奶。面条每天以臊子面为主,牛肉、排骨、鸡杂、肥肠等穿插单配为辅。 16、午餐至少三荤三素一汤,并提供餐后水果。小炒及其他定餐不高于市场价;价格调整须参照其他政府机构食堂价格并征询机关意见后执行。 17、晚餐至少二荤二素一汤。小炒及其他定餐不高于市场价;价格调整须参照其他政府机构食堂价格并征询机关意见后执行。 18、供餐时间:早餐7:00-8:50、午餐11:45-12:50、加班晚餐5:30—6:30,如需更改供餐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各种临时用餐等采购人须提前1小时通知供应商现场负责人。 1,46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勇、周大友、罗茂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为基础,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食堂经营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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