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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土城乡旅游走廊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点军区土城乡旅游走廊工程已由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2】1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点军区土城乡旅游走廊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
3、工程概况:土城乡道路沿线范围内的建筑庭院改造工程(含农户庭院改造、经营性大棚改造)、道路沿线绿化工程、宅间绿化工程、重要入口节点工程、驳坎提升工程、候车亭工程、售卖亭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含路灯、标识标牌、环卫设施)等。
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
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6、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8、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9、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0、工期:150日历天。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不超过一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可:①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C1证)或土建(C2证)或综合(C3证);②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其余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以相互兼任,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法提供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湖路25号A区1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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