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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采购人: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4、 项目预算:约26万元
5、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5:00
6、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3日
7、中标人:蚌埠市荣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中标费率:
①工时费折扣率:23%
②材料费折扣率:61% 
(2)总得分:84.87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8096541320 。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903561180@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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