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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通镇道路提升工程(共2个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新安县通镇道路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83
2、项目名称:新安县通镇道路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004,541.98元
最高限价:23004541.9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第1包 一标段 11806756.2 11806756.2 11806756.2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1806756.2
2 第2包 二标段 11197785.78 11197785.78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新安县通镇道路提升工程;
(2)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2)0306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83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通镇道路提升工程,位于新安县境内,主要为新安县城至各镇区公路路灯安装,共计101.03公里。其中一标段道路总长度68.61km,需装路灯长度49.73km;二标段道路总长度63.32km,需装路灯长度51.3km。
本工程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和县道,照明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国道,省道的道路照明灯具采用方形灯杆观侧交叉布置,县道道路照明灯具采用圆形灯杆双侧交叉布置。灯具安装位置在路肩上。间距30米左右,路灯间距可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路灯应沿路双侧交叉布置,特殊路段(光照条件差、一侧有电线、临山、临崖等)可沿路一侧安装。有护栏的路段,灯具安装在护栏外。共计安装太阳能路灯3433套。
(4)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县财政自筹;招标控制价为23004541.98元,其中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1806756.20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1197785.78元。
(5)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扬尘防治目标: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9)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为新安县通镇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中标。
(10)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18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二标段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⑦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⑧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⑨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2日 至 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范留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771926772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新安县人和路54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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