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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可再生能源(沼气)制氢加氢母站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瀚蓝可再生能源(沼气)制氢加氢母站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瀚蓝可再生能源(沼气)制氢加氢母站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15时至2022年10月15日15时。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四川宏达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0元(其中施工费:70718210.7元;设计费:1225000元)李静峰/川1422020202100534工期:210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含修编),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修编)。      
     施工周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执行。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瀚蓝(佛山)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刘军
  电 话: 0757-86222310
  传 真: 0757-86222310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
  邮 编: 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投诉:        
     电话:0757-86314017、0757-81631273              
     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政编码:528200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繁聪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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