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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泊位技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泊位技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CJSH-GZ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泊位技术改造工程已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太港管备[2021]152号(项目代码:2106-320555-89-02-8274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泊位位于长江下游南支河段中段,杨林河口东侧2km处。该处隔江遥望上海崇明岛,距上游中远国际城约8.5km,距下游吴淞口约32km。
本工程建设规模:1#泊位由一座工作平台、6座系缆墩及钢便桥组成。本次改造对水工结构、消防设施、靠泊辅助设施、供电等进行改造。
本次技术改造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六项:
1、保留工作平台原两个靠船簇桩,在平台区域码头下方另设置两处靠船墩;在工作平台上下游侧各设置一个靠泊系缆墩。
2、增设油气回收平台1座,布置于已建引桥上游。
3、在消控楼平台岸侧增设泡沫站平台1座,平台上配置泡沫站一座;原作业平台上的两台消防炮塔更换配套消防设施。
4、码头1#~6#系缆墩上更换为快速脱缆钩,新增的7#-8#系缆墩,并安装快速脱缆钩,作业平台增加登船梯一座。
5、增设靠泊辅助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溢油监测报警系统设施。
6、其它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CJSH-GZ1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要求的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泊位技术改造工程施工以及缺陷责任的修复。
2.3计划工期:2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8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6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按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以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5万吨级泊位及以上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及以上,且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b、项目总工:
1)投标人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其他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每5000万元【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配备1名的比例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 8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电话:025-52772820 18061490709
联系人:胡莹 周晓卫
工作QQ:51435241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18:00至2022年11月3日 14:3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51435241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5时3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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