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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财采购投诉〔2022〕第1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财采购投诉〔2022〕第1号

一、项目编号:HCZB-2022-PE-65

二、项目名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
采购日期:2022-08-28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省百红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21号1075室
被投诉人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东城社区麻栗树行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被投诉人2:普洱航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
供应商:江西省百红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21号107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的采购活动,因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认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普洱市财政局或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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