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格竞磋(工程)2022-002
项目名称: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团结村建设面积600平方米畜棚1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座
简要规格描述:团结村建设面积600平方米畜棚1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825751518@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业务联系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doc
433.9 KB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清单.PDF
267.9 KB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doc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清单.PDF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格竞磋(工程)2022-002
项目名称: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团结村建设面积600平方米畜棚1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座
简要规格描述:团结村建设面积600平方米畜棚1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825751518@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业务联系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泽库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doc
433.9 KB
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清单.PDF
267.9 KB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doc泽库县王家乡团结村装配式畜棚建设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