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城区绿化管养项目六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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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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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及采购人要求,现对宜昌市夷陵区城区绿化管养项目六包(项目编号:YLZ0197-201901-06F)进行如下答疑与更正,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状况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现修改为: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状况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二、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8月-2019年1月)任一月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个体工商户的社保材料按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姓名”核查)。
现修改为: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任一月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个体工商户的社保材料按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姓名”核查)。
三、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环卫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近4年(2015年-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绿化管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四、原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号
根据投标人提问及采购人要求,现对宜昌市夷陵区城区绿化管养项目六包(项目编号:YLZ0197-201901-06F)进行如下答疑与更正,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状况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现修改为: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状况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二、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8月-2019年1月)任一月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个体工商户的社保材料按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姓名”核查)。
现修改为: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任一月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个体工商户的社保材料按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姓名”核查)。
三、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环卫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近4年(2015年-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绿化管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四、原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