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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装备物联网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鹤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装备物联网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13号康盛商贸中心九区2栋1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2022-ZQ-027
项目名称:鹤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装备物联网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装备物联网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自报,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至 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13号康盛商贸中心九区2栋120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如有投标意向请按要求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发至714524319@qq.com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13号康盛商贸中心九区2栋120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13号康盛商贸中心九区2栋1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注: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到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的单位,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名(报名资料以招标代理签收日期为准)。报名资料扫描件可发送到邮箱714524319@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鹤山市鹤山大道86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13号康盛商贸中心九区2栋1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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