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杭县临城龙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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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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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上杭县临城镇龙翔村民委员会: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龙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7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临城龙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3-350823-04-01-94
1956)。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临城镇龙翔新城杭兴路东侧。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临城镇龙翔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龙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一幢,内设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室,总建筑面积6164平方米。配套建设配电房、绿化、停车位、健身广场、道路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综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严控楼堂馆所规定,将建设内容限制在批复范围内,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注:原杭发改审〔2021〕41号文依法予以撤销。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龙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7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临城龙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3-350823-04-01-94
1956)。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临城镇龙翔新城杭兴路东侧。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临城镇龙翔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龙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一幢,内设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室,总建筑面积6164平方米。配套建设配电房、绿化、停车位、健身广场、道路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综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严控楼堂馆所规定,将建设内容限制在批复范围内,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注:原杭发改审〔2021〕41号文依法予以撤销。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