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AQTG202209190072(GK072) | 项目名称 | 曲塘镇大陈庄村乡村振兴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HAQTG202209190072(GK072)-1 | 标段名称 | 施工 | 项目类型 | 施工 | | | 南通市建设工程曲塘镇大陈庄村乡村振兴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曲塘镇大陈庄村乡村振兴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曲塘镇大陈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海安市曲塘镇大陈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曲塘镇; |
(2)工程规模:详见清单 ; |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曲塘镇大陈庄村乡村振兴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
(4)计划标段工期:2022年11月03日到2022年11月18日,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资格等级 | 1 | 曲塘镇大陈庄村乡村振兴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 详见清单 | 6.5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其他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1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市曲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镇政府三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同时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01日中午11时00分前(以最终发送的邮件为准),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及邮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两次及以上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曲塘镇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7.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