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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公共物业招租(1个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公共物业招租(1个标)项目编号2200468C
转让(委托)方珠海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13928007272
公告开始日期2022年10月26日公告截止日期2022年11月08日
批准机构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文件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租赁
交易底价见租赁物业明细表报价幅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经营期限5年
项目概况招租物业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963号中心办公楼一楼101房。招租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招租为主;计租面积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履约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租金按月度收取;合同期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交易底价、报价幅度、竞标保证金以评估价为依据,结合现合同租金及市场询价价格进行参考,详情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中标后由珠海市祥和物业管理公司与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物按现状出租,套内使用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后,将不能再对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3、承租方获得租赁权后,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按中标结果向出租方一次足额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出租方将收回标的物,承租方已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竟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5、出租方办理出租过程中,对外所提供图片、摄像资料上的家具、办公设备、电器、卫生间生活设备均属业主所有,所有的出租物业均按空置房招租。承租方中标后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如要装修需向出租方提出申请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提交规范的装修施工图,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施工。出租方应于收到装修施工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承租方在装修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
6、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物的租值价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租金报价增幅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7、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中标通知书的日期起算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8、承租方在租赁期转租、转借需要向承租方申请并经承租方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等要求,制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制度、规范并贯彻落实,并根据出租方需要配合提交相关资料。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30天未缴纳租金(含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费用,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1、中标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计算租金。
12、物业出租期限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
13、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963号:物业名称中心办公楼一楼101房;按办公楼整体规划,该处物业用途为教育培训,由于该办公楼停车位严重不足,以上物业中标方需自行解决办公停车问题;承租方依照合同取得该物业租赁权后,不得在所租用物业内生产制造、存放、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辐射以及对周边环境有污染等有毒有害和危险物品,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15、现场勘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9︰00-12︰00,14︰30-17︰30,10月31 日9︰00-12︰00,14︰30-17︰30。地点见《租赁物业明细表》中的地址,联系电话:8629330;联系人:唐湘浩。意向竞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以降低不可预见的风险,没有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16、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
19、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租方需登录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租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20、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唐湘浩,联系电话:8629330 。
21、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22、本次挂牌出租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网络竞价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6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6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报价期:2022年10月26日9时至2022年11月09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2年11月09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兰小姐、杨先生、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538002、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101图片.jpg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物业租赁合同范本(60号文).doc
安全生产责任书(60号文).doc
产权交易部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物业明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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