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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氯酸钠、盐酸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氯酸钠、盐酸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氯酸钠、盐酸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盐酸
(符合GB/T 320-2006工业盐酸优等品要求;质量分子数≧31%)
344吨
暂定量
氯酸钠
(固体)
(符合GB/T1618-2018工业氯酸钠优等品要求;无肉眼可见杂质的白色晶体)
123吨
暂定量

2.2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1生产企业投标:
(1)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是可运输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第5类第1项产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年, “排水净水材料盐酸”销售量达到100吨,“排水净水材料氯酸钠”销售量达到50吨,提供投标人自身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
(4)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已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5)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1.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1)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及生产企业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是可运输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第5类第1项产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年, “排水净水材料盐酸”销售量达到100吨,“排水净水材料氯酸钠”销售量达到50吨,提供自身或取得授权的生产厂家的销售合同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发票。
3.2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3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范围内设有办事机构、库房和合法的氯酸钠储存库房(提供氯酸钠储存库房的合法证明材料),保证按时供货,提供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承诺书中注明;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7月至9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22年10月2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5.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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