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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大桥路鑫街口公寓楼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1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2063
项目名称: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乡村振兴示范镇规划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11-02 00:00:00 至 2022-12-0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11-02 00:00:00 至 2022-12-0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汉滨区流水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规划编制(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大桥路鑫街口公寓楼410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段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0860846@qq.com),并进行电话联系并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确认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流水镇中心社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大桥路鑫街口公寓楼4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691506557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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