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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屋村第二工业区远杨路旁新建厂房项目

基本信息

省份 广东 城市 东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杨屋村第二工业区远杨路旁新建厂房项目
采购单位 东莞市企石镇杨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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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1月14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5816001001
招标编号:QSAQSA12200378
建设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杨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杨屋村第二工业区远杨路旁新建厂房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杨屋村远杨路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元
工程规模:杨屋村第二工业区远杨路旁新建厂房项目,新建一栋地上7层,地下1层厂房,占地面积约285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570.15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面积约20263.55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06.6平方米),建筑高度48.45米,最大跨度11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发包范围:杨屋村第二工业区远杨路旁新建厂房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厂房土建(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2、厂房安装(含给排水工程、消防栓系统、电气照明工程、暖通工程等);3、泵房安装(含喷淋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消防电工程、暖通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1日至2024年02月1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室(3)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0月22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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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投标担保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⑤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班子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非牵头人提供的不予认可。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9、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企石镇杨屋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杨屋村;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企石镇杨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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