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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麦顶小学金源浦下分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福州市麦顶小学金源浦下分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QZB-20220103
项目名称:福州市麦顶小学金源浦下分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配送期限
预算单价
预算总价
投标保证金
简要需求或要求
允许进口
1-1
其他农副食品
两年
121.5万元/年
243万元
24300元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银行出具的完整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若注明“复印无效”的,投标文件正本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若有背面的,须同时提供背面页】,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应从其规定。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针对以上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方式: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事宜:(1)办理手续事宜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子信箱:fjsqzb@126.com)注:非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获取招标文件手续方式: A. 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登记手续。 B. 采用转账方式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将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转账汇款凭证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11130101160038163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麦顶小学金源浦下分校     
地址:仓山区濂水路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玲凤、陈庆梅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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