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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案通信服务系统前期一直由南阳市联通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系统运行稳定。我院为保证本项目与上级机关的对接,保证兼容性、稳定性及接口统一性及维护便利,我院2020年移动办案通信服务供应商为南阳市联通公司。为保证执法系统正常运行,实现与原数据无缝对接,本次服务仍由南阳市联通公司提供,属于续约,来源唯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
2.地址:南阳市张衡东路168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王宏宇 南阳技师学校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崇 南阳医专一附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崇 新野县宛南公司 会计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2年10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28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野县人民法院
地址:新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付19号汇元大厦711至7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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