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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2HG092032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40,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40L垃圾桶):
合同包预算金额:4,18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清洁用具 240L垃圾桶 13,090(只) 详见采购文件 4,188,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合同包2(小型环卫车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1,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1桶电动保洁车 4(辆) 详见采购文件 27,200.00 -
2-2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2桶电动保洁车 32(辆) 详见采购文件 249,600.00 -
2-3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8桶电动保洁车 6(辆) 详见采购文件 456,000.00 -
2-4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小型高压冲洗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79,000.00 -
2-5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小型果皮箱清洗车 32(辆) 详见采购文件 6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声明或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声明或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声明或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的相关声明或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40L垃圾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小型环卫车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40L垃圾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小型环卫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并确保能正常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按采购文件约定处理。
5.供应商根据公告附件内容,自行转换为适合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最终以公告附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6.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新基上村15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102102).zip
2032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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