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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DHVN/ZB-2022-19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服务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玉溪
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
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相关规定,经采购人考核合格
,并落实采购预算、价格变化不大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本次采购服
务期不超过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服务采购)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
要求;
3.2.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 court.gov.cn)”中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6人(包括项目负责人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包含: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至少2
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至少2人,其余项目组成员须具备造价员资格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
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并具备中级及以
上职称,且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
指市政基础设施的修缮、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结算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
程跟踪审计业绩)。
(3)近三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市政基
础设施的修缮、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结算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
计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合同
协议书。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
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
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
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2年10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4.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到2022年10
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0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开标室
七、其他
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新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玉溪师高新区抚仙路8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44572982@qq. 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yxdhjs@126.com
招t招代踵机枸1要负贵人C项目负赉人):冬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概况
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服务采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审计
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DHYN/ZB-2022-196;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预算:¥30万元/年;
2.5最高限价: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云价综合[201216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下浮>20%(成效附加费同等下浮)。
2.6服务内容: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送审的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
程的结算审计服务.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等的结算审
核及其他后续服务: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第102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相关规定,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并落实采购
预算、价格变化不大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本次采购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采购人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合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且不赔偿成交人任何损失。
2.9
质量标准: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招
标人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
求;
3.2.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
enshu.court.gov.cn)”中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
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
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6人(包括项目负责人)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包含: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至少2人,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至少2人,其余项目组成员须具备造价员资格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
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并具备中级及以
上职称,且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
市政基础设施的修缮、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结算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
踪审计业绩)。
(3)近三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市政基础
设施的修缮、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结算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
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合同协议书。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
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
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
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到2022年10月26日,每天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4.2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
商务楼4楼);
4.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加盖公章);
④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
购;
4.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 l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01日1
5时00分;
5.2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开标室(玉溪市红塔区富
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邈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
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
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chinabidding.zbytb.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玉溪高新区抚仙路8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687746570
邮箱:yxdhjs@126.com
日期: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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