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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度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智慧零售运营与管理平台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智慧零售运营与管理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2-284-121B
项目名称:2022年度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智慧零售运营与管理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智慧零售运营与管理技能大赛平台

平台采用java技术开发,基于B/S架构、四层模型结构设计,可以在局域网、校园网或者互联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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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三)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四)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八)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至 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首创国际城57号楼物业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首创国际城57号楼物业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
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2、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整。(2)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 14: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庐山道11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22-8639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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