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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配套道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延津县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配套道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新乡平原国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延津县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配套道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延交财招标采购【2022】158号
2、项目名称:延津县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配套道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4.1、建设内容:包含纬四路提升改造(EPC)。具体内容以可研为准。
4.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EPC(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和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标段:该项目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4.3、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4.5、标段划分:2个标段。
4.6、工期要求: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随 EPC 总承包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4.7、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二标段不接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报名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
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标段: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本次招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5日8:30时至2022年10月31日18:00时。
3、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招标办:王主任13839060177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平原国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98号财政局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wx65528291@126.com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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