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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YF202207GCO0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3.183667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
元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B1、B2、B3、C、D、E,共6幢屋面更换星铁瓦,面积合计
为6779平方米。(具体招标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
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
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得打印页
(6)安全员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衿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6日09时30分到2022年11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95号天瑞广场B栋12楼1232房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95号天瑞广场B栋12楼1232房
七、其他
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市元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
装彩钢瓦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在接受邀请的投标单位中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元岗汽配市场B1、B2、B3、C、D、E幢屋面加装彩钢瓦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元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B1、B2、B3、C、D、E,共6幢屋面更换星铁瓦,面积
合计为6779平方米。(具体招标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B1、B2、B3、C、D、E,共6幢屋面更换星铁瓦
,面积合计为6779平方米。(具体招标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元。
六、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1 日16
时00分。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登记资料递交起始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30
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16时00
分。投标登记资料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95号天瑞广场B栋12
楼1232房。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与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月8日10时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95号天瑞广场B栋12楼1232
房。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
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按投标邀请函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登记。如未
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
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
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及村委公告栏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元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村委公告栏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
盘。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
,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元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
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
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
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
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
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
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
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
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
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
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
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
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
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
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
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
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
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元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元岗路555号(市场上元岗大街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472098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95号天瑞广场B栋12楼1232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784782003@qq.com
招标人咸拭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颈项目负责人).刘|乃(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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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J
自负。
下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
法定代表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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