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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沟口粘豆包微工厂建设项目-厂房建设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业主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西龙头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10-25 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16 09:30

甘沟口粘豆包微工厂建设项目-厂房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沟口粘豆包微工厂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以围统筹整合【202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西龙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度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西龙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粘豆包生产车间374.27平方米、冷库127.81平方米、速冻库14.92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水管道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西龙头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甘沟口粘豆包微工厂建设项目-厂房建设;
资金来源及比例:2022年度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
建设地点:西龙头乡甘沟口村12组;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投标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4元,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肆仟捌佰叁拾玖元捌角肆分;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项年份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1)投标保证金:应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①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电子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③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④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支行;⑤账号:1300110*****02014-1129;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招标公告中查看或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本项目账号;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备注:①投标人拟使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式提交的,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②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围场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操作方式详见平台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③投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一律按照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绑定。银行保函应当从本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进入提交投标保函界面对所投项目进行保函扫描件的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提交】,否则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④投标人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附于投标文件内。(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欠税或免税证明等),新注册企业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3)招标文件答疑: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网上质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②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6日17时00分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④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5 09:00至2022-10-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西龙头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西龙头乡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凤凰北路91号
邮编:
/
邮编: 06845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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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兰海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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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4-7882980
传真:
/
传真: 0314-788298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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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cdlk8868@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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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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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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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2005507115600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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