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宏园林有限公司2018年保洁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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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宏园林有限公司2018年保洁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珠海市城宏园林有限公司2018年保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ZHAEEC18-727CG)现根据项目需要作以下修改,通知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一、660L塑料垃圾桶技术参数:1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封面需有标志,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必须满足本项目需求表中带有“★”参数所有要求(否则竞标无效,但不做废标处理)。”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二、240L塑料垃圾桶技术参数:1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封面需有标志,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必须满足本项目需求表中带有“★”参数所有要求(否则竞标无效,但不做废标处理)。 三、删除删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三、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出具的原材料(HDPE)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封面需有标志,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必须含有拉伸强度≥27.8,弯曲强度≥26.7Mpa,维卡耐热(1Kg,50℃/h≥128℃,密度≥0.95g/cm3,断裂伸长率≥1240%(否则竞标无效,但不做废标处理)。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一、660L塑料垃圾桶技术参数:第5点的★号,即不作为实质性条款。 五、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以及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第3项修改为:提供所投原材料以及产品的地级市以上检测机关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的每份得3分,共9分,没有的得0分。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如下: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3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10 月15日15:00~15:30;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15日15:30; 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3楼)。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7:30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珠海市城宏园林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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