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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700004-22ZB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
管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全面总结好改革
发展成果,系统梳理好逻辑规律,认真谋划好未来思路,做好2022年度及今后一段时期课题研究工作,国务院
国资委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开展国资国企2022年度课题研究工作。
2.2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5标段名称: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二次)-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对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指导作
用研究标段编号:700004-22ZB0002/02
2.5.1招标范围: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对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指导作用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注
:招标人对中标承担单位提供课题补助资金,鼓励中标单位提供配套研究费用。
2.5.2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00天,工期说明:服务期:300个自然日。项目实际实施开始时间以合同签
订为准,须不晚于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阶段性成果,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提交,根据甲方安排
进行结题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中标人应负责修改。
2.6标段名称: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二次)-新国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标段编号
:700004-22ZB0002/10
2.6.1招标范围:新国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课题补助资金:25万元)注:招标人对中标承担单位提供
课题补助资金,鼓励中标单位提供配套研究费用。
2.6.2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00天,工期说明:服务期:300个自然日。项目实际实施开始时间以合同签
订为准,须不晚于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阶段性成果,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提交,根据甲方安排
进行结题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中标人应负责修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二次)-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对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指导作用研究
700004-22ZB0002/02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3)具有开展课题研究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课题研究
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研究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1)课题申报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鼓励跨单位、跨领域、跨学
科开展联合研究;(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
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4)鼓励中标单位提供配套研究费用;(5)须按照选题说明和招投标相关要求,组建
课题组,按照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填写《国资国企课题研究申请书(2022年度)》;(6)建议投标人集中研究
力量聚焦1个标段进行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7)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
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备注:1、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和商业信用中心,以下为招标人
信息:招标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招标人:商业信用中心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010-6609511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2、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2日17时前在北交所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平台注册、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流程,报名阶段无需提供附加材料。报名完成后,投标人须在2022
年11月18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未在2022年11月2日17时
前完成注册、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流程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3.2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研究课题(二次)-新国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700004-22ZB0002/10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3)具有开展课题研究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课题研究
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研究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5)投标人其他要求:(1)课题申报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鼓励跨单位、跨领域、跨学
科开展联合研究;(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
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4)鼓励中标单位提供配套研究费用;(5)须按照选题说明和招投标相关要求,组建
课题组,按照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填写《国资国企课题研究申请书(2022年度)》;(6)建议投标人集中研究
力量聚焦1个标段进行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7)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
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备注:1、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和商业信用中心,以下为招标人
信息:招标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招标人:商业信用中心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010-6609511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2、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2日17时前在北交所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平台注册、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流程,报名阶段无需提供附加材料。报名完成后,投标人须在2022
年11月18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未在2022年11月2日17时
前完成注册、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流程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815:00:00时至2022-11-02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购买)。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815:00:00时至2022-11-02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购买)。
4.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1809:30:00时;递交地点:国投集
团电子采购平台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1809:30:00时;递交地点:国投集
团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
天无法上传。
6.相关说明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交所电子采购平台(https://cbexepp.sdicc.com.cn)、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sdic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
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
责任。
6.2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
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
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6.3标书款支付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
】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
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
【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6.4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
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
文件。
6.5办理CA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300
元/年,介质费用35元/个)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
】→【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
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
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7其他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
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
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
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
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北京市
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座机:010-82144888-634
手机:010-82144888-634
邮箱:sunjiajia@csix.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12层1520室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7.3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耿丽娟
项目经理签章位置
机构名称: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10-28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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