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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人民政府翠屏区菜坝镇水产产业灾后恢复生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翠屏区菜坝镇水产产业灾后恢复生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19号南部新区(北区)量典CFC13号公寓7楼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XG-2022-10-31
项目名称:翠屏区菜坝镇水产产业灾后恢复生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增氧机
1、功率:1.5KW;
2、电压:220V;
3、转速:2800r/min;
4、最大风量:240m³/h;
5、最大正压:27kap;
6、最大负压:-24kap。
20

 
2

投饵机
1、使用电压:220V/AC;
2、电机功率:150W;
3、总功率:180W;
4、频率:50HZ;
5、投料距离:8-17m;
6、投料面积:360㎡;
7、箱体容量:80kg;
8、投料量:500kg/h;
9、外形尺寸:56*56*83cm。
30

 
3

物化补助(饲料)
1、粗蛋白质:≥32%;
2、粗脂肪:≥5.0%;
3、粗纤维:≤7.0%;
4、粗灰分:≤14.0%;
5、钙:0.6-2.5%;
6、总磷:≥0.6-2.0%;
7、水分:≤12.0%。
20

 

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含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会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提供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符合文件规定以及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6 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 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应据实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据实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据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 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政策。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除外。
 7、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19号南部新区(北区)量典CFC13号公寓7楼11号
方式:1.谈判文件自2022年10 月31 日至2022年11 月02 日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奥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本次竞争性谈判执行网上报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3479084668@qq.com。 2.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注: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①单位介绍信;②报名登记表;③经办人的身份证明;④支付凭证(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邮箱3479084668@qq.com(发送邮箱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支付方式:微信扫码支付,支付时请备注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分包号(若有),并将支付凭证附在报名资料中。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19号南部新区(北区)量典CFC13号公寓7楼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19号南部新区(北区)量典CFC13号公寓7楼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东馆街1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奥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19号南部新区(北区)量典CFC13号公寓7楼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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