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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110座LCD电子站牌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委托,就110座LCD电子站牌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GSS-JYJT-X-2022035
二、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
1
110座LCD电子站牌
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采购110座LCD电子站牌,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35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 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8日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7:00
2.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双庆路塘西路口塘河锦园6-403室
3. 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①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投标人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添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3469090@qq.com)。
4.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代理机构收到采购文件购买费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 月18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开标室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八、开标时间:2022年11 月18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开标室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并到账,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账户)。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收款账户户名: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010 0023 3259 165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事项: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 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 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7.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双庆路塘西路口塘河锦园6-403室,书面质疑受理人:洪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3905885655。
8.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1) 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2) 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 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有新的省市区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5) 如投标人无法满足以上要求的,允许其邮寄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双庆路塘西路口塘河锦园6-403室)。各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邮寄可能存在的延迟送达、包装破损、资料遗失等一系列意外情形。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尽快告之代理机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代理机构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确认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于开标时间统一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43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双庆路塘西路口塘河锦园6-403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手 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7-55587663
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 月28日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关于110座LCD电子站牌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委托,就110座LCD电子站牌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1月4日上午11 :3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3469090@qq.com,扫描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洪先生
手机:13905885655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采购文件
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 月28日
附件信息:
110座LCD电子站牌(10.28最终稿).docx
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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