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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1-22140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5,474.7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5,474.7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35,474.7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通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2年7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2022年7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属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7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9日 至 2022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763-3382025
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5.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电 话:0763-3939952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清碧路2号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502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中心村增强西街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临时施工用电配电工程磋商文件(2022102803).zip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zip
140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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