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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临沧市凤庆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市凤庆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次)7f66c6b9-230c-4930-bd60-d1617e08141e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7f66c6b9-230c-4930-bd60-d1617e08141e
建设规模: 项目总概算投资1506.64万元,工程直接费用1287.147 万元7f66c6b9-230c-4930-bd60-d1617e08141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11-08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0883-4217988、凤庆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83-426272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佳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220369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凤庆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1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1-14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1-28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一(凤庆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656.3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水源保护区标识设施建设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水源地保护区界桩682根,交通警示牌19块,水源地标识牌102块,水源地宣传牌37块;在凤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置告示宣传牌10座。2.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刺铁丝围栏14618.5m,新建框架网防护围栏5075m,新建公路防撞墩211个,防撞墩设置间距为1米。3.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新建拦污沟3697米,生态缓冲带修复140.34亩,栽植旱冬瓜15277棵;新建分散式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5座,拆除违法建筑1处,拆除面积约185m2。4.水源地保护其他附属工程:建设拦砂坝7座,蓄水池1座,引水渠修复780米,在绿荫塘水库新建DN200补水PE管110米。(具体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临沧市凤庆县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有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相关规定处理。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等); 2.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已完工项目还须附完工证明材料)。
其他: 3.1本项目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均满足以下资质: 3.1.1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拟任项目经理(B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1.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相关规定处理。 3.1.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1.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等),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1.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至2021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承诺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②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招标人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将对投标人上述信息进行核实,投标人必须承担查询结果可能对本次投标活动造成的影响)。 3.1.8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等); 2.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已完工项目还须附完工证明材料)。 3.1.9省外企业要求:若为省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须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1.10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制度,签订承包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工程所在地银行以本企业名义开立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在10 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日常监管,承诺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只能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3.2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前一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受相应行政处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1-28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220369001002
标段名称: 临沧市凤庆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2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1-14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1-28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一(凤庆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630.75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水源保护区标识设施建设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水源地保护区界桩682根,交通警示牌19块,水源地标识牌102块,水源地宣传牌37块;在凤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置告示宣传牌10座。2.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刺铁丝围栏14618.5m,新建框架网防护围栏5075m,新建公路防撞墩211个,防撞墩设置间距为1米。3.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新建拦污沟3697米,生态缓冲带修复140.34亩,栽植旱冬瓜15277棵;新建分散式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5座,拆除违法建筑1处,拆除面积约185m2。4.水源地保护其他附属工程:建设拦砂坝7座,蓄水池1座,引水渠修复780米,在绿荫塘水库新建DN200补水PE管110米。(具体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临沧市凤庆县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有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相关规定处理。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等); 2.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已完工项目还须附完工证明材料)。
其他: 3.1本项目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均满足以下资质: 3.1.1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拟任项目经理(B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1.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提供虚假材料相关规定处理。 3.1.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1.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等),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1.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至2021年度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承诺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②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招标人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将对投标人上述信息进行核实,投标人必须承担查询结果可能对本次投标活动造成的影响)。 3.1.8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其以上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环保类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等); 2.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已完工项目还须附完工证明材料)。 3.1.9省外企业要求:若为省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须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1.10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制度,签订承包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工程所在地银行以本企业名义开立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在10 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日常监管,承诺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只能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3.2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前一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受相应行政处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1-2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二次.pdf2022-11-07 11:50:3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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