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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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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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代码: | 2206-330226-04-01-398656 | ||||
招标人: | 名称: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振兴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 |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振兴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标段(包)名称: |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00645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描述: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描述: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宁波弘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0 |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王必快 | 无 | 无 |
响应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2-11-02至2022-11-06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方式 | ||||||
评标时间: | 2022-11-01 09: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二)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88225165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2-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