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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席镇塔影村稻米加工车间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朴席镇塔影村稻米加工车间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11月1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YCG-20221026016号
项目名称:朴席镇塔影村稻米加工车间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59.11万元。
最高限价:59.11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方式:报名后邮箱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润扬北路19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润扬北路19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广陵支行
账号:90060188000070311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电汇或现金,投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本票原件、电汇凭证或现金(密封完好)。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6点00分之前。(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样式见附件)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461048821@qq.com,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7、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润扬北路19号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供应商应立即离开,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苏康码。
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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