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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72号文件、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吉林省长荣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服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以南,仁德大街以东,中韩丙九路以北。
2.4监测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杆轴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水平位移与竖向位移监测、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地表裂缝监测,及现场巡视等。具体监测内容、数量、频率等以经审批的施工图、方案及结合施工过程实际要求为准。
2.5成果要求:递交监控方案及上报监测(或监控)成果并出具监测报告。
2.6服务周期:基坑开槽开始至基坑回填完成结束。
2.7编制依据: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8估算金额: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2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7日至2022 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4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荣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1565077399@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电话:0431-81180207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长荣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
预算金额(万元)
100
最高限价(万元)
10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基坑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杆轴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水平位移与竖向位移监测、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地表裂缝监测,及现场巡视等。具体监测内容、数量、频率等以经审批的施工图、方案及结合施工过程实际要求为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2-11-07 09: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4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7日至2022 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公告期限
5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11-29 10:00
资格预审日期
2022-11-29 10:00
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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