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环境保护》生态环保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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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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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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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YH2022-11023
三.采购项目名称:《环境保护》生态环保宣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展示绍兴市积极落实生态环保要求、走在全国前列的良好形象,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卓越成效进行宣传。综上,我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对《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附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展示绍兴市积极落实生态环保要求、走在全国前列的良好形象,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卓越成效进行宣传
《环境保护》杂志创刊于1973年,是生态环境部工作指导刊,荣获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是中国百强报刊、中国最美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扩展期刊。刊物以“权威政策解读、深度形势分析、实用业务探讨”为宗旨服务读者,可以全方位展示无废城市的内容和进度。具有唯一性,故与其展开战略合作宣传;同时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经多次合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依据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pdf
1.3 M
二.单一来源编号:YH2022-11023
三.采购项目名称:《环境保护》生态环保宣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环境保护》生态环保宣传项目 | 1 | 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环境保护》生态环保宣传项目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展示绍兴市积极落实生态环保要求、走在全国前列的良好形象,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卓越成效进行宣传。综上,我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对《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单萍萍 | 高工 |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 |
2 | 徐水军 | 高工 | 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 | 钟驹丽 | 高工 |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附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展示绍兴市积极落实生态环保要求、走在全国前列的良好形象,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卓越成效进行宣传
《环境保护》杂志创刊于1973年,是生态环境部工作指导刊,荣获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是中国百强报刊、中国最美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扩展期刊。刊物以“权威政策解读、深度形势分析、实用业务探讨”为宗旨服务读者,可以全方位展示无废城市的内容和进度。具有唯一性,故与其展开战略合作宣传;同时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经多次合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依据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环境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pdf
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