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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庆元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庆交复【2020】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与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位于庆元县境内,实施里程共计72.633km,实施路线共计12条,具体线路为:东桥线、枫官线、后会线、官下线和西上线5条县道,下东线和印竹线2条乡道,林场岙至张地、湖边岭尾至枧头、西溪村尾至冯家山、高溪至转水和茶场至熏山下5条村道。其修复方案:(1)大修里程共计1.783km,大修路段:茶场至熏山下K0+000~K1+783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对全路段路面进行大修,破碎原路面后采用油毛毡布铺盖,再加铺18cm水泥砼面层,边沟修复及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2)中修里程共计70.85km。中修路段:东桥线K59+156~K73+705段、枫官线K0+000~K1+000、K2+120~K3+120段和下东线K0+000~K10+199段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下东线穿村部分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路面,路肩硬化克顶修复、路基缺口挡墙修复及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后会线K94+000~K105+000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路面,路肩部分硬化及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官下线K28+550~K35+550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对原路面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路面,路肩部分硬化、挡墙边沟修复及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西上线K0+000~K1+412段和印竹线K0+000~K6+395逐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对局部路段破板修复,挖除老路面后加铺16cm水泥砼路面,下面用碎石调平,边沟修复及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林场岙至张地K0+000~K5+153段、湖边岭尾至枧头K0+000~K7+900段、西溪村尾至冯家山K0+000~K4+761段和高溪至转水K0+000~K2+708段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对严重破碎及沉陷路段挖除老水泥路面后,加铺16cm水泥砼路面+8cm碎石调平,一般裂缝采用灌缝,边沟修复及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实施范围内的路面病害处治、路肩硬化、挡墙修复、边沟修复及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其它附属工程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合同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于2020年07月02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交易主体”下载。投标人若需要施工图纸的可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马希青  联系电话:0578-2789773  手机:13754276036)。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交易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纸质、电子)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保险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函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具体参照丽政办发【2019】6号文件)。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银行纸质保函、保险保函、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3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招标人定于2020年07月23日09时30分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412室(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71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马希青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传真):0578-2789773(13754276036)
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2020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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