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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某单位基础建设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泰安某单位基础建设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GC-20221108-01-01/02
项目名称:泰安某单位基础建设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162.1125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1125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泰安某单位基础建设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包括道路改造和配电改造等内容的施工及监理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2.11251万元,其中施工标段:156.933698万元,监理标段:5.17881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
方式:1.下载时间:自2022年11月09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监督科室:招投标指导科;联系方式:0538-533129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联系方式:泰安某单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兴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78号时代明珠商务大厦11楼B6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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