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气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气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2022-QL007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气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资格承诺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2、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①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至 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气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2022-QL007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气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 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允许 进口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1 | 1-1 |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气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 | 1项 | 否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7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
备注: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资格承诺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2、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①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至 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新华书店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