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秀县2022年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LBJXZC2022-C1-00113-GXWP)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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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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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LBJXZC2022-C1-00113-GXWP(招标文件编号:LBJXZC2022-C1-00113-GXWP)
二、项目名称:金秀县2022年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中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12楼
中标(成交)金额:291.779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凤玲、华丹、廖龙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36096.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09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3.磋商日期: 2022年11月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城北西路一巷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金秀县2022年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中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12楼
中标(成交)金额:291.779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湖南中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金秀县 2022 年乡镇 垃圾中转设施建设 (含智慧景观一体 化垃圾压缩站及配 套基础建设,不含三 通一平及地基软基 处理费用) | / | / | 2 | 145889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凤玲、华丹、廖龙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36096.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09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3.磋商日期: 2022年11月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城北西路一巷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